陕西金叶: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07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 及袁汉源、闫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 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 行整改,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 具的《关于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袁汉源、闫 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2 号), 现公告如下: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袁汉源、闫凯: 你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