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冶美利云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 / 17 ; (一)决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