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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000818HJKJ(000818)2023-11-26 08:24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第四条 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独立董事 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