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十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 | 第十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 | | 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不 | 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 | | 经召集会议而形成书面决议,但决议 | 取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 | | 草案需经全体监事传阅,监事会决议 | 会监事在会议决议或表决票上签字。 | | 在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以上签署后即 | | | 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以传真方式或送 | | | 达方式进行。 | | | 第十二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 | 第十二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 | | 全体监事 1/2 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 全体监事 1/2 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 | 监事会对有关议案经讨论后采取 | 监事会对有关议案经讨论后采取 | | 举手方式表决,并当即宣布表决结 | 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 | | 果,出席会议的监事每人享有—票表 | 每人享有—票表决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