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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监事会议事规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十九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条 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 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