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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广发证券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000828DGKG(000828)2023-11-08 03: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控股"、"上市公司"、"公 司")拟对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号线建设公司")全部注册资本进行减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价款由一号线建设公司以现金方式 支付,包括减资价款与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其中,减资价款为 370,939.20 万元,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为 26,176.06 万元,合计 397,115.26 万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 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现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以下无正文) 一、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