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问询 函的回复》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控股"、"上市公司"、"公 司")的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 券")担任东莞控股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 资暨重大资产重组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独立财务 顾问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 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释义" 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核查意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 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则均为四舍五入而致。 1.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拟对其持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