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 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1 -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召开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行使: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