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及董 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 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 书工作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