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鄂瑞天律非诉字[2024] 第 649 号 致: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材料,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