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银星能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 号)批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835,699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6,6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