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城发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城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 议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 审慎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 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相关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