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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1月)
000892H&R(000892)2024-01-09 09:1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包 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电 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