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