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 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