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玺 作 为 哈尔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 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该公司) 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