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 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