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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稿)
000959BSGCO(000959)2023-08-11 09: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 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审议与披露过程中,应根 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财务负责人向独立 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需注意,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记入工作记录: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第五条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上 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重要的文件应有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