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价格敏感 性信息),以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1号》和深交所其 他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