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调整拟提名人选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调整拟提名人选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 燊、彭锋),我们对公司董事调整拟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审 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同意提名朱国森同志为董事人选。 2、上述董事人选的提名等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 同意将上述人选调整事宜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股东 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