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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000959BSGCO(000959)2023-09-12 11:11

1、双方拟签署《补充协议》基于客观事实,《补充协议》 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有效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认可该议案所载内容,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并依规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九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 议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文件,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认 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 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 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