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条款, 以及智新电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考虑到员工持股 和股权激励均属中长期激励,允许智新电磁相关人员选择参 加两种激励方式其中之一,公司拟回购注销退出《激励计划》 的智新电磁部分人员所持首钢股份的限制性股票,该等事项 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所载内容。 该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九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文件,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认 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