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ESG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稿)》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风险、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需要,完善投 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风 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ESG 管理及全面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重大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五名公司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有两名。 第四条 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