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盈峰环境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华兴证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