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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 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 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3 年 8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