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 映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其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1.我们对《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 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研判, 认为财务公司2023年上半年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 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 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 险问题。 2.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 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