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556 号 致: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指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