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职责及工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一)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