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 息。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聘 第六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