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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独立董事制度
000978GTCL(000978)2024-04-26 12:1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