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每一届董事会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