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有关 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工科技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 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讨论 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