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 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特殊情形需立即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对前述通知时限予以豁免。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 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 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 第二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以下简称"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