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或"丽臣实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以下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