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杨占 红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交 易程序合法,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