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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克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提出如下规范。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秘书、财务、法律、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