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泰运: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一、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1、鸿胜物流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长沙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2020)湘 01 破申 1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鸿胜物流的破产清算申请, 并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担任鸿胜物流管 理人。2021 年 7 月 23 日,长沙中院出具(2020)湘 01 破 48-1 号裁定书,裁定对 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鸿胜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该公司不纳入本次 重整投资范围,以下简称"鸿胜供应链")四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国浩律 师(杭州)事务所担任鸿胜供应链、鸿胜科技和新鸿胜化工管理人。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8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2 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破产资产网、特殊资产信息交流平台、中拍平台、京东拍买平台以及破栗子网络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