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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甬兴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并于近日与甬兴证券签订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甬兴证券是依法成立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证券承销及保荐等业务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 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自公司与甬 兴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甬兴证券将承接原安信证券对公司的有关持续 督导职责,并指派殷磊刚、邱丽担任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 督导工作。 公司对安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