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杨华军: 王晓萍: 陈吕军: 年 月 日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有良好的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评价。本次改聘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