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月)》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