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陈高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