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劲旅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或"委员 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关事项, 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等方面可持续发 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