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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 构所组织的培训。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