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 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