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