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