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