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 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 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