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国信证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铖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对铖昌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