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张 金 2023年10月25日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明发 谭 青 ...